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方向)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我校将依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时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二、考试内容
注:音乐学(说明:器乐、键盘)专业招收乐器种类如下:
中国乐器:二胡;板胡;柳琴;竹笛;扬琴;笙;琵琶;唢呐;中阮;民族打击乐。
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
西洋管弦乐器:长笛;萨克斯;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
三、学费
8800元/年,所列艺术类学费为拟收学费,届时学校按省主管部门批复的学费标准收取。
四、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
专业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成绩。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招生计划1:4比例确定专业(方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中旬前寄发《烟台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其它录取原则按省招生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六、双专业、双学位学习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兼修双专业或双学位,成绩合格、符合教学管理规定者,毕业时可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或双学士学位证书。
七、音乐学专业报考须知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具备一定音乐、舞蹈基础和技能的考生均可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音乐学(说明:声乐方向):五官端正,考生须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呼吸及发音器官(鼻、咽、喉、声带)无疾病,口齿清晰。
●音乐学(说明:器乐、键盘方向):考生须听觉好、乐感好,较好的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比较准确把握作品风格;报考钢琴演奏的考生须达到较好地弹奏车尔尼作品740的练习曲以上水平。
省内招生计划
1、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测试舞蹈项目的考生须自带伴奏,学校提供放音设备。
2、报名方式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2月10日。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移动网:http://112.53.87.7/art/,联通网:http://123.233.117.209/art/))进行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从2017年2月16日开始,具体以考生校考准考证为准。
专业测试地点: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教学楼
省外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1、各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考,不接受其它省份考生报考。考生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省考试院或者考点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名。
2、凡有艺术类专业测试省统考的省份,考生均需参加省统考并达到省统考合格要求,否则校考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