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中国”
第七届全国优秀特长生艺术节
艺术节简章
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激发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发现、挖掘和培养艺术人才,推动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才艺展示活动,充分展示新时期少年儿童的时代风采,培养他们成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文化科技事业和健康向上、素质全面的优秀接班人。本届艺术节以育人为宗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艺术教育交流及展演活动,坚持先进的文化导向,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特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为培养新世纪优秀艺术后备人才和艺术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
评选项目
1、声乐类“超级童声”歌手大赛-童声、美声、民族、通俗、重唱、对唱、合唱
2、舞蹈类“金荷花奖”舞蹈大赛-古典舞、芭蕾舞、民族舞、民间舞、现代舞、踢踏舞、爵士舞、拉丁舞、摩登舞、街 舞
3、器乐类-民族器乐、西洋器乐
4、表演类-主持、朗诵、曲艺、戏曲、小品、情景剧、讲故事等。
5、服装展示类-集体表演与个人表演
评选组别
(组合及个人按年龄分组)
幼儿组:6周岁以下(包括6周岁)
儿童组:A组(7周岁—9周岁) B组(10周岁—12周岁)
少年组:A组(13周岁—15周岁) B组(16周岁—18周岁)
青年组:A组(19周岁-22周岁) B组(23周岁-26周岁)
参加对象
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类艺术院校(含特殊教育)幼儿园、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青少年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和社会文艺团体均可参加此次展演。
活动要求
1、选手参赛的服装、头饰、道具、乐器及伴奏均自备(钢琴、古筝、扬琴、架子鼓除外)。
2、所有节目伴奏乐均为MP3标准格式。
3、所有选手着装要正规得体、衣冠整洁。
评分标准
1、为确保此次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地方选区活动评选时,各类别评委人数在3人以上,全国总评选各类别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评委须具备国家一级或高级专业职称。
2、活动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名的方法评选,评分表一旦交出,评委既无权改动,评委的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活动的评委人数将采用单数制,评审结果最终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平均分计算;活动评分将采用10分制,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8.00分。
全国总决赛评选安排
1、全国总决赛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20日
1、全国总决赛时间:2018年7月25日-30日
2、全国总决赛比赛地点:北京(六月后通知)
全国总决赛奖项设置
1、各地分赛区按组别、类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由分赛区组委会颁发。
2、全国总评选按组别、类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证书、奖牌。
3、获奖选手指导老师将获得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
4、对于在组织此次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校,将颁发“全国优秀艺术教育单位”,由全国组委会颁发奖牌
黑龙江组委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8号
联系人:13091437522 刘老师
邮箱:609930654@qq.com
即日起开始报名,3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