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报考简章
(2018年)
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民族音乐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其宗旨是: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全民族的音乐文化素质,促进全民美育事业的发展,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专家级的水平鉴定。对他们音乐学习的人文目的及训练方法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在加强专业音乐工作者对社会音乐普及教育关注、参与及指导的同时,发现音乐人材,以便及时给予相应的培养与帮助。
一、 考级科目及级别
1、民族管弦乐器 2、键盘乐器 3、声 乐
4、西洋管弦乐器 5、基本乐科 6、语言表演
二、考 试
1. 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降级”三个等次。
2. 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目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 报名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考级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关于报考基本乐科相关事宜:
A.报考器乐、声乐专业三级、四级的考生需报考基本乐科一级或上交中国音乐学院基本乐科一级的证书复印件。
B.报考器乐、声乐专业五级、六级的考生需报考基本乐科二级或上交中国音乐学院基本乐科二级的证书复印件。
C.报考器乐、声乐专业七级、八级的考生需报考基本乐科三级或上交中国音乐学院基本乐科三级的证书复印件。
D.报考器乐、声乐专业九级、十级、文凭级的考生需报考基本乐科四级或上交中国音乐学院基本乐科四级的证书复印件。(基本乐科不允许跳级,对应报考级别的乐科不够级别时须连续报考)
凡报考4级以上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上一级的证书,方可报考。在报名时请将上一级的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4. 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电子琴、爵士鼓、古筝、马林巴除外)。报考声乐、爵士鼓者,可使用优盘伴奏。
三、 考级证书的颁发
考试结束后,。表演文凭级同时颁发“荣誉牌”,对考试不合格(不通过)者只发给由考官签名的评审结果及简要评语的评审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暑假考级报名时间:6月1日—7月15日
2、报名:北派琴行(报考者来北派琴行持以上要求材料登记即可)
3、暑假考级时间:8月24日—26日
4、联系电话:15032441887(张老师)
六、开考各科目级别
1——6级:双排键电子琴、基本乐科
1——9级:唢呐、扬琴、三弦、中国鼓、次中音号、低音提琴
1——10级:古筝、竹笛、笙、二胡、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少儿声乐、美
声唱法、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萨克斯、长笛、小提琴、大提琴、民族声乐、爵士鼓、琵琶、阮、马林巴、巴乌葫芦丝、单簧管、小鼓、民谣吉他、古典吉他
表演文凭级:钢琴、二胡 、古筝
新增专业:数码钢琴、朗诵、语言表演 、通俗唱法(1—10级)、尤克里里、复音口琴